本险费率
平安附加鸿利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(B)
温馨提示:
1、本附加险是《富贵竹大病分红终身保障计划》的一个组合部分,详见--《富贵竹大病分红终身保障计划》
2、本附加险购买保额不能超过主险
3、0-55周岁的可投保本附加险。
实例解说:(以30岁男性,20年交费,保额10万元,每年交费320元为例)
1、
坚定的承诺
总保费最少交付0.032万元;最多交付0.64万元,公司承诺保险期间提前给付10万元的30类重大疾病保障。
2、 保险期间相关保险利益表
| |
|
保 险 利 益 |
相
关
保
障 |
等待期 |
90天内因疾病发生条款所列重疾,公司不承担责任,退还附加险净保费,主险继续有效 |
重大疾病
或身故保障 |
1、患条款所列重大疾病之一给付10万元保险金。本附加险合同终止。主合同相关利益等额减少。
当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后的余额为零时,主合同终止。
|
3周岁前患
30类大病之一 |
分别按保额的25%、50%、75%给付大病保险金,主合同相关利益等额减少。
当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后的余额为零时,本附加险合同终止。
|
更多知识欢迎咨询:平安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南山营业区:李芳华
小姐
联系电话:13798301671 0755-86194078
|